2022/03/24納稅義務人申報海外所得常見錯誤態樣及注意事項
- 佳明小編
-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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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納稅義務人一申報戶有海外所得達新臺幣(下同)100萬元,且基本所得額合計超過670萬元,應依規定申報及繳納基本稅額,該局彙整申報海外所得常見錯誤態樣及注意事項,提醒納稅義務人避免錯誤遭受補稅處罰。
一、誤認海外所得是稽徵機關提供查詢之所得資料範圍:海外所得資料因來源眾多,無法全面性蒐集,囿於資料之正確性,是海外所得非屬稽徵機關提供查詢之所得資料範圍。因此,稽徵機關提供之稅額試算通知書不會列載海外所得資料,民眾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向稽徵機關查調課稅年度所得時,亦無法查得海外所得資料。該局提醒,民眾如有向國內金融機構申購海外基金,金融機構會主動透過郵寄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將屬該基金之海外所得以通知單或對帳單告知投資人,請投資人留意是否收到相關通知單,或主動向往來金融機構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