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2022/02/14 營業人承租員工宿舍支付租金之進項稅額若符合「未限制供一定層級以上員工使用且非屬酬勞員工性質」及「為集中或統一管理員工目的」可以扣抵銷項稅額

  • 佳明小編
  • 2022年3月2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已更新:2022年3月30日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2款及第4款規定,營業人購進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及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另財政部75年8月4日台財稅第7559760號函(以下簡稱75年8月4日函)規定,供員工住宿支出之租金、水電及瓦斯費,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

該局表示,衡酌營業人承租宿舍供員工住宿,多係因業務考量(例如供原居住外縣市、國外或調職之員工住宿或為集中管理外籍員工),且承租員工宿舍供員工住宿,有助於提升企業形象或透過集中管理以提高營運效率,間接提升生產量或銷售額,財政部在110年9月9日發布台財稅字第11004590840號令核釋,該承租供總、分支機構員工使用之員工宿舍,符合「未限制供一定層級以上員工使用且非屬酬勞員工性質」(例如未以員工擔任之職位或頭銜限制其使用宿舍權利且不具酬勞性質)及「為集中或統一管理員工目的」(例如由營業人統籌管理宿舍使用規範)等2項要件者,認屬供本業或附屬業務使用,營業人支付租金之進項稅額准予扣抵銷項稅額;至後續發生水電及瓦斯費等支付之進項稅額,考量該等費用係依入住員工使用情形產生多寡差異,具有個別報償性,且與營業人本業或附屬業務無直接關聯,依75年8月4日函規定,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該局將營業人承租員工宿舍供員工住宿支出之租金水電瓦斯費其進項稅額申報扣抵之適用規定製作一覽表如附件。


2025/03/01增僱員工或提高薪資給付總額加成抵減

基於中小企業人才多元需求及國內就業人口結構變化,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的修法就 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的增僱對象 ,除維持現行24歲以下青年外,亦增加納入增僱65歲以上本國籍員工也能享有租稅優惠,提高薪資費用的加成減除率至200%,而 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率...

 
 
 

Comentários


佳明版尾.png

佳明聯合 
會計師事務所

886-2-25450279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77號2樓​

© 2025 by 佳明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SCS INVICTUS

bottom of page